安提阿法律事務所ANTIOCH LAW FIRM
首頁  關於我們  服務項目  免費資訊  收費表  策略聯盟外國律師  聯絡我們  简体中文  ENGLISH
 

法律建議

中文狀紙

英文契約

法律訊息

簽訂契約應注意事項

一、要知道您究竟和什麼人簽約

這是最最要緊的事情。我們有太多當事人糊裡糊塗簽了約,卻不知道對方到底是誰,導致有糾紛的時候告錯人或根本找不到人。

()跟私人(不管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簽約的時候:

1. 記得要對方出示身分證正本(或護照正本),然後自己影印留底。

2. 如果對方拿影本給您,最好要跟正本對照過,確認無誤才行。

3. 對方簽約的名字一定要跟身分證或護照上的一模一樣。若他用別名簽約,除非對方是公眾人物很好辨識,否則一定要另外註明真名。

()跟公司簽約的時候

1. 一定要留對方名片。

2. 若對方是國內公司,上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查這間公司的資料,看對方告訴您的資訊是否真實。

3. 如果對方是國內公司但用英文名與您簽約,上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網 http://cweb.trade.gov.tw確認一下他的中文名稱是什麼,然後作上述2.的步驟。

4. 若對方是外國公司,可以要求對方提出公司登記的文件影本;若還不放心,就去函向那個國家的主管機關查詢相關資料。這時委託外國律師是最快的方式,但當然必須付出費用。建議與對方是第一次簽約且簽約總金額──包括將來持續會發生的訂單──在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上的當事人可以考慮這麼做。台灣的中小企業主太過輕信他人,又捨不得事前花律師費,所以常被人倒帳、求助無門。其實若金額夠大,這樣的徵信行為對企業主是有好處的──但若金額小,花這筆錢就不大符合經濟效益了。          

二、簽約前的心理準備

()一定要朝最壞的方面去想。台灣的中小企業主心胸寬闊、大而化之,與生意對象習慣稱兄道弟,不好意思「將醜話說在前面」,所以糾紛產生時常因為沒有契約或契約內容粗率而吃大虧。請大家一定要知道,契約就是在大家「不順利」的時候發揮最大的功效,所以千萬不要在締約的時候客客氣氣、有話不敢說。聖經明明白白告訴我們人是全然墮落的。您絕對不要妄想在契約沒寫清楚的狀況下對方違約還會乖乖拿出錢來賠給您。

()與個人簽約的話,以後有什麼債務就找他,可以假扣押假處分強制執行,就算他現在沒錢,只要他不太老,也可以每個月拿他的薪水三分之一來抵債;但與公司簽約的話要有心理準備,公司倒了您就完全沒戲唱──特別現在一塊錢就可以開公司。所以建議您考慮與小公司簽約的同時要求 1.負責人以個人名義負連帶保證責任,或 2.提供不動產設定抵押。

三、多看幾個契約範本、多想想

()當然,找律師從頭開始幫您寫契約是最穩當的,但這樣的費用比較昂貴。您可以先在書店、網路上找一些範本下來比對考慮,擬成草稿與對方談判,然後再寫下來請律師審約,如此會經濟許多。

()找律師之前千萬不要先簽名。不管是書店買的空白契約,還是任何人手寫的約定條款,您只要簽下去就有法律效力,簽下去再找律師就遲了。請大家切記,簽約前一定要看清楚內容,再三想過才決定簽不簽。對方如果一直趕著您不讓您思考,只是催逼著您簽名,您就要更加提高警覺,不要隨之起舞而心慌意亂,免得後悔莫及。

四、談判時儘量爭取「把錢放在自己口袋裡」的原則

若您是賣產品的,出貨前至少要先拿到定金或第一期貨款先保住成本;若您是買產品的,當然就要儘量拖延約定付款的時間。反正事實就是「錢在誰的口袋裡誰就是老大」,錢先給了再要他吐出來就難囉。

五、不要怕得罪客戶

我們了解中小企業主因為想做成生意、怕客戶不高興的心態,但我們要請各位記得一句話(這是以前我們一個很厲害的老闆告訴我們的名言,他自己經營事務所就是秉持這個原則)──不付錢的客戶再大我們也不要。執業幾年下來,我們認為這句話非常有道理。台灣人積極進取、凡事講感情不好意思講原則,所以常有為爭取客戶訂單而在簽約時一再退讓的情況。但我們要提醒您,契約訂得不好,您這筆生意一開始就輸了一半。現在有很多惡質商家會先用小額的訂單讓您上鉤,前幾次付款都很穩定,然後一次加大訂貨量跟您要人情,提出種種理由拜託您先出貨後拿錢。您為了不想得罪客戶答應了,後來找不到人付錢,最後前十次賺的都不夠賠這一次的損失,何必呢。與其有一大堆良莠不齊的客戶,每次都要我們花很多時間精力去催款、溝通、討債,不如在談判一開始就以某些原則來篩選客戶,這樣不止可以降低公司營運的風險與成本,將來您的客戶都是可以談原則、講信用的人,做起生意來也更有保障。

六、不要捨不得請律師審約

()個人簽約金額在新台幣五十萬以上(像買賣房子或長期租賃動產不動產或大額借款)公司簽約金在三百萬以上,我們都覺得有必要請律師先看過。事後請律師打官司花的錢比事前請律師審約花的錢高出至少五到六倍,真的划不來。

()找律師審約不能保證將來您不會面臨糾紛,但我們可以提醒您很多應該注意的事項,也可以減少您在糾紛發生時的不利益。當然,最後決定契約內容的要素其實是當事人雙方的經濟實力、需求及條件等等,律師的建議只能參考用。不過在您可以爭取的範圍內,律師的提醒和建議有時是很有用的喔。

 

回上頁